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法官业绩档案》和《法院后备干部管理制度》,选派部分年轻干部到先进法院学习锻炼,强化法官的各类培训,促成法官向职业化、终身化转变,初步实现了对各类人员的职业化管理。三是全面实施《学历教育奖励办法》。鼓励干警参加高学历教育,对取得本科学历的报销80%的学费,对取得硕士学位的报销100%的学费。截止目前,现有在职干警55人,一线法官31人,大专以上学历占90%,本科以上学历占64.52%。四是对司法警察进行正规化训练。包括队列、体能、擒敌、警棍术、警棍盾牌术、规范化值庭等业务技能科目和诉讼法律法规等内容的集中强化训练。法警队伍的综合素质有较大提高,被省高院评为“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
3、建立管理制度,强化职业意识。一是建立日常督察通报制度。成立日常督察小组,定期检查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不定期督察我院干警遵纪守法情况和完成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实行迟到、早退、旷工通报和扣减目标分制度,凡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被通报的扣减个人和所在部门目标分或予以组织处理;凡被院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将给予训戒、待岗学习等组织处理。二是建立案件回访制度。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案件回访小组,不定期地回访发回重审、改判、再审及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案件当事人,追求审判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三统一。今年回访29名当事人,均对法官的工作作风和素质表示满意。三是实行中层干部动态管理,用人机制更具活力。在对中层干部实行任期责任管理的基础上,今年,我院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对办公室、书记官室、大塘法庭庭长三个中层干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选拨能力强,干警满意的同志担任中层干部,增强了中层管理队伍和审判骨干队伍的活力。四是建立和完善法警聘任制度,规范法警管理。制定了《聘任制司法警察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司法警察岗位责任考评细则》。对聘用制法警进行年度素质考核,并实行末位淘汰制度,今年解聘1名聘用制法警。五是强化政治思想、廉政建设、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公平、公正、清廉意识。我院在坚持周五学习日的基础上,今年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在建立长效教育、防范机制上下功夫,通过支部大会、干警座谈会、观看警示片等有载体,使干警增强政治责任感,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的统一起来。同时,首重在建立廉政检查考核机制出实招,通过案件回访,突击检查,聘请监督员等具体措施,使干警随时保持清廉的作风,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三)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司法为民
我院在“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活动中,将司法为民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要求,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和具体措施落实到各项审判工作中,确立了群众利益无小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等观念,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了我院司法形象。
一是完善立案辅导制度。在立案庭设置立案前辅导人员,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提示诉讼风险,帮助当事人正确和妥善处理纠纷。
二是实行便民立案。继续开设立案“绿色通道”,加强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开通网上立案。今年上门立案2件、电话预约立案20件、双休日立案5件,受到了当事人的高赞扬。认真落实诉讼费“减、缓、免”政策;截止现在,共“减、缓、免”诉讼费70余万元,使弱势群体获得法律平等的保护机会,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是完善司法为民三级服务网络。今年,我院在去年已经建立13个网络点的基础上,将网络点扩展到38个,设置了县、乡、村三级网络联络员50余名。全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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