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治“浮”,切实做到讲实话、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到工作的落实上去。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中,发挥表率作用,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先做到,形成党员做给群众看,领导做给职工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局面。
四要树立清廉形象。这不仅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广大普通党员的基本要求。作为一名党员,都应牢记“两个务必”的要求,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作为党员干部,还必须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要使每一名党员都明白,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决不能把权力当作向组织伸手的资本,更不能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只能把权力当作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今天参加会议都是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全体党员同志,我感觉除了应做到在上述的四个方面下功夫外,还应努力争做“四个模范”:
第一,要做实事求是的模范。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能否忠实地执行党的思想路线,能否做到实事求是,对党的事业关系很大。因为县级机关和单位既是指挥部,又是“加工厂”,无论是最高决策层进行决策,还是其下属的各层次执行决策,或在执行过程中进行再决策,都必须把自己的熟悉和决策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真正做到按客观规律办事。否则,只能是“想当然、瞎指挥”,给我们的事业造成损失。机关党员干部应该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握群众的脉搏,敢于反映下面的实情,反对弄虚作假,做实事求是的模范。列宁同志曾尖锐指出:“马克思主义者可能犯的最大的最致命的错误就是把空谈当作事实,把虚假的外表当作实质。”应当看到,目前在一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报喜不报忧的情况。有些同志往往“摆成绩一条一条头头是道,讲缺点虚晃一枪”。为此,应引以为戒。假如领导机关存在弄虚作假的作风,不能真实反映情况,就会使上级机关作出错误的判定和决策,给党的事业造成危害。所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都应该公道正派,以党的原则为准绳,对来自领导机关的失误,要敢于直言进谏,真正做到服从于真理,而不屈服于权势,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要敢于作果断的斗争。
第二,做改革创新的模范。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是领导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指挥部。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中,没有现成的答案。因而难免会出现某些局部性、暂时性的失误。对此,绝不能妄加指责。改革探索中有许多实际问题需要领导机关去研究解决。我们的机关党员同志切不可畏首畏尾,碰到矛盾绕道走,对于应该决断的问题推来推去不决断,更不能墨守陈规,死照规章、死对教条,固步自封。而应该按照中心的方针政策,制定出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的政策和规定,与基层同志一起来共同探索行之有效
的办法,灵活地、积极地、大胆地、富有创造性地解决好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只有这样,才是对党的事业,对人民,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负责任的表现。
第三,要做廉洁奉公的模范。我们党是执政党,党政机关总是和职权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层次的高低不同而职权的大小各异,部门的分工不同而权力的内容不同。所以对在机关工作的党员干部,组织上往往都给予了一定的职责和权力。机关党员干部应该懂得: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群众给的,手中把握的权力越大,肩负的责任则越重。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而不是用来为个人或小集团服务。要把权力同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结合在一起,做人民的公仆,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忧天下人之忧而先忧,乐天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