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岗和分流安置工作。目前,我县共有乡镇行政事业机构个,涉及行政事业人员人。从现编制看,全县乡镇的行政编制超编人,事业单位编制超编人,每个乡镇都不同程度超编。按照这次改革要求,对超编人员要进行分流。四是清退非正式人员。全县苏木乡镇聘用、临时雇用人员,在这次改革中,都要一律清退。五是减少领导职数,我县乡镇原有领导职数为个,实际配备人,按规定减少到个,需要分流安置的领导大约人。从上述的五项中可以清楚的看到,我县的乡镇机构改革任务是十分艰巨的。
二、严格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月初,市委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要严格按照省、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一)要切实转变苏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是这次机构改革的重点,也是要害所在。要按照这次改革要求,把转变乡镇机构职能摆在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位置,使乡镇党委、政府适应农业税费改革取消后的工作环境、工作任务、工作手段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治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上来,通过职能的调整与重新定位,使乡镇政府从催粮催收等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加注重研究制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落实好中心对农村牧区的扶持政策,着力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牧民增收;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逐步实现由治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法律型、效率型政府的转变,高效率地为农村牧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二)要切实规范乡镇机构编制。精简机构和人员,是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基本途径,也是促进职能转变的重要条件。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根据职能需要,对我县乡镇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进行调整、精简和规范,减少财政供养人员。乡镇党政机构设置,要坚持原定三个机构数额不变;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坚持原核定的数额不变。乡镇党政领导职数总的要减少,原则上按每个乡镇名配备。
(三)要分类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涉及范围广、人员多,是这次改革的一个难点。要按照这次改革的要求,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逐步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实现由“养人”为主向“养事”为主转变。要合理区分乡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治理性、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治理性职能要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要进行强化,经营性职能要果断推向市场。
(四)要认真做好人员定岗和分流安置工作。精兵简政、分流人员是机构改革的难点。各乡镇要坚持“先竞岗、后分流”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定岗和分流工作。所有乡镇无论是否存在超编,都要通过竞争上岗,对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重新定编定岗,做到“定编到人、定岗到人、分流到人”。对此,各乡镇必须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方案,在核定的机构、编制、人员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人员定岗,严禁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要千方百计拓宽分流渠道,不断探索、创新分流方式,把乡镇分流人员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相结合,把精兵强将派到农村经济建设第一线,鼓励分流人员自主创业,切实做到减事、减人、减财政支出。要吃透政策,最大限度地用好政策,切实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工作,帮助分流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无情分流,有情安置”,维护大局稳定。
(五)要大力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乡镇干部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