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立清洁突击队,对重点场所、重点路段进行突击清理;六要对屡教不改者,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切实落实对各单位、门店、住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清扫室内外卫生,每逢重大节日,开展全民环境卫生活动,在全社会树立爱清洁、讲卫生的文明风尚。
(四)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以上全面的清洁卫生运动,逐步建立完善多部门快速联动机制,通过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农场)、各单位进行督查,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要在全区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各级单位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城乡清洁工程”的工作部署,确保“城乡清洁工程”取得实效。一是要加强环境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区委、区政府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城乡结合部、主要道路两侧、农村环境治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各乡镇、各部门都要围绕自己的任务,建立检查制度,经常进行自我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问题。要把集中督查和日常检查结合起来,坚持每季度一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要充分发挥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倾听群众呼声,把环境治理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二是要完善考评制度,创新考评办法。我们要把环境治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重视、不努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对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要给予严格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下岗换人。
(五)把开展“城乡清洁工程”与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从提高农民素质、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入手,将整治工作由集镇区域延伸到镇郊结合部,辐射带动村屯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本乡镇区域内机关、学校、站所、企业等各个单位的环境治理工作,确保环境达标。要实行乡、镇、村、户联动,把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向千家万户延伸,拓宽到每个村庄、每条街道、每个胡同、每个庭院,督促各村建立清扫保洁队伍,增加环卫设施,建立垃圾收集点,做到及时清运;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中,各乡镇的领导干部要带头组织卫生清理活动,每一名共产党员要带头参加义务劳动。各部门、各单位的包村干部,要把农村环境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农村厕所改造、沼气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爱国卫生活动结合起来,从而形成综合治理的局面。
同志们,“城乡清洁工程”工作依然艰巨,工作繁重,让我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把干实事、解难题,作为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实际行动,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进一步强化措施,持之以恒做好各项工作,为促进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