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召开的这次理论研讨会非常重要,也非常及时。构建和谐某,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制定“十一五”规划,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步伐需要认真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刚才,与会的同志们就如何构建和谐某,联系工作实际,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阐述了一些很好的意见。但总体上,这还仅是初步的研究,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还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下面,我谈几点认识和意见。
一、深刻理解和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科学命题,并把它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今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和在山东等地考察工作时,反复强调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种治国的理想,又是一种治国的方略,同时也是一种治国的结果。胡锦涛总书记用28个字,对现阶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和特征作了十分精辟的概括,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个特征,既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一战略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小康”时,提出了“六个更加”的要求,即“要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同时强调,“要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这充分说明,“全面小康”中包含了“和谐社会”的内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同时也必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建设“和谐社会”不仅是对“全面小康”的坚持和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更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当前,地区已进入加快发展的历史性关键时期,地委、行署提出了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全力打造强而精、富而美的新某的奋斗目标。要实现既定的目标,我们的任务相当艰巨,工作十分繁重,当务之急是要举全地区之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在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素质、提高人民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的同时,通过完善社会组织体系,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社会文明,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积极投身到构建和谐某的具体活动中来,齐心协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客观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