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我国目前纳税服务体系需要改进的地方;优化纳税服务的思考,对税务局税务服务发展会议讲话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纳税服务理念落后、税务系统内部未能建立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信息化服务形式和渠道相对单一、缺少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考核机制、税务中介服务有待深化、纳税服务法律体系不完善、服务理念人本化 ,重新定位纳税服务的价值观、服务机制规范化,为纳税人提供高效服务、税法宣传经常化,提高全民纳税意识和办税技能,具体材料请详见:
所谓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过程中向所有纳税人提供的旨在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和享受纳税权力的服务总称。如果将整个税收体系比作金字塔,那么纳税服务工作就是整个金字塔的基础,它涉及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我们要改变过去“以我为主”的服务方式,强调以为纳税人服务为中心,以满足纳税人各类办税需求为出发点,通过运用信息化等先进手段,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系统的、综合的、整体的服务。
一、我国目前纳税服务体系需要改进的地方
自1996年税收征管改革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在提高纳税服务方面都下了很大的功夫,从规范纳税服务厅,到相继公开纳税服务厅窗口服务职责,并形成了相应的服务制度体系,促进了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
但从宏观上看,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税务干部服务理念亟待提高、“纳税服务”的意识薄弱,纳税服务的层次和标准较低、纳税服务法律体系不完善、税务机关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模式缺少深化纳税服务改革、税务系统内部还未能建立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等等。具体来说:
(一)纳税服务理念落后
1.税务干部服务理念落后。(1)长期以来,税务机关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官本位”意识,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对征纳税关系的认知局限于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层面。这种权力意识本位化直接带来的是服务举措“本位化”。在当前的纳税服务体系中,税务机关是纳税服务的主体和主导,服务举措是更多地倾向于便于管理的角度建立的。严格地说,这是一种管理的体系,而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服务体系。(2)过多注重形式性服务,肤浅地照搬了银行等窗口服务部门的做法,服务层次不深。(3)忽视了纳税人的需求,使得纳税服务“供求不对路”,纳税人需要的项目没有被列入服务重点。(4)纳税服务未能遵从纳税人自愿的原则,而以税务机关管理需要为出发点。
2.纳税人观念落后。本身作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纳税人,由于其自身的文化水平和对纳税人的权利缺乏了解,因此缺乏要求税务机关提供完善的纳税服务的自觉意识,期望值不高,从而直接导致税务机关在提供纳税服务的过程中缺乏监督。
(二)税务系统内部未能建立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
1.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衔接不到位。由于缺少纳税服务组织机构,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信息联系不畅,征、管、查未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为纳税人服务。
2.跨地域的税务机关之间缺少必要的联系渠道。
3.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缺乏畅通高效的沟通联系渠道。有的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服务需求信息的主动性差,重税收管理性信息,轻服务需求信息,没有建立长期、固定的模式,对纳税服务信息的了解片面、不完整。
(三)信息化服务形式和渠道相对单一
1.社会对税收信息化服务的支持力度不够,没有制定严密的发展规划,缺少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2.税务机关信息管理部门技术手段比较落后。从目前的情况看,税务机关信息业务技术部门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基本上仅仅能够负责系统内的网络建设和后台数据库的维护工作,不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