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地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就地办案,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宣传一线的良好社会效果。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调查和审理,要积极邀请妇联干部中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检察院要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刑事案件的审理批捕工作。在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中,既要打击犯罪,又要注重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护;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各类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保障案件的依法公正处理;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伤害、强奸、拐卖、吸毒、贩毒、嫖娼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措施防范,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有效遏制家庭暴力行为。这里尤其要注重克服两种倾向,一是认为家庭暴力是夫妻之间的私事,是“家务事”;二是家庭暴力只要不致死致残就认为不便管,不注重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要注重加强与各级妇联组织的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共同解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关事宜。司法部门要加大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和基层司法调解工作;加强援助机构建设,并对其开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要加大资金投入为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妇女儿童,非凡是经济困难或案件非凡女性当事人及时给予必要的法律援助,使其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要加强与各级妇联组织的沟通合作,协助妇联做好与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相关的法律援助事务和法律服务,劳动部门在解决好妇女就业与再就业的同时,加大对企业用工的监督,保护妇女的非凡权利。同时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治理,防止以介绍职业为名,拐卖妇女犯罪行为发生。民政部门要搞好社会救助工作,解决特困妇女儿童生存、权益保护问题。教育部门要抓好适龄儿童的入学、辍学儿童的返校工作。卫生部门要普及妇幼保健、疾病预防等卫生知识,要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妇女儿童生存和健康。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营造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舆论氛围,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对歧视妇女的错误观念要予以批评,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事例要大力宣传,予以表彰。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理所当然地要在维护妇女儿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强化职能,进一步健全社会化维权网络
近年来,我县维权网络建设发展较快,但不平衡,还需进一步规范。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信访接待制度。各部门都要加强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重大问题领导亲自接待,提高办理答复的时效性,做好咨询服务和投诉受理及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防止互相推诿、扯皮及接待中态度生硬、处理拖延等现象发生。二是各地、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维权工作队伍、网络建设,年底前,各乡镇派出所要普遍建立“家庭暴力报警点”,实行挂牌服务,社区、村组要设立“维权投诉点”,形成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绿色通道”。乡镇人民法庭要健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各乡镇司法机关要在社区、村组和学校建立妇女儿童法制宣传学校、普法小分队,对妇女儿童开展面对面的普法教育。三是要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定期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进行执法监督和民主监督。四
是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联席会议,联席会各成员单位要向维权联席会办公室报告相关工作情况,通报信息,分析重点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要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负责人和工作联系人。
四、明确责任,狠抓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工作落实
刚才会议讨论通过了《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活动的方案》,各部门要积极参与,明确责任,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各单位议事日程。要从单亲特困母亲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