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额补缴欠费的免收滞纳金,对逾期不缴纳的从明年起加收滞纳金,暂缓办理职工退休手续。三是要加大社会保险稽查力度,对欠费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少报、漏报参保人数,没有参加全部五项险种,长期拖欠社会保险费没有任何清欠行动的企业、要及时送交劳动监察部门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四是要完善内部岗位目标,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以上三点,不仅是此次专项活动的需要,更要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以真正形成扩面征缴清欠工作的长效机制,使我市的社会保障工作尽快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推动农民工“平安计划”的贯彻实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2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已制定出具体的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方案,这次会议已发放给了大家。今年是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的第一年,能否开好头,对我们能否在三年时间内完成既定目标至关重要。因此,我们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平安计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新密市资源企业众多,是高风险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同时更是一个容易发生事故的地区。据统计,目前我市辖区共有高风险企业400多家,其中煤炭企业100多家,非煤矿山、建筑企业200多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100多家,共有从业人员3万多人,从业人员中绝大多数人是农民工,有2.5万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工从业人数还在大幅度的递增。至今,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高风险企业达165家,参保的农民工11000多人。农民工大都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经济支柱,若发生工伤事故将直接影响他们本人和家庭的维系和发展。就拿2004年发生的河南大平煤矿和陕西陈家山煤矿相比,陕西陈家山煤矿没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事故所应支付的遇难者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工计856万元,均由单位负担,且在矿难过后的10多年时间里,每月按时支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30万元左右,一年就是360万元,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该矿当年的利润,可以说,此次事故给该矿带来了灾难性的打击!相反,与陕西陈家山煤矿形成鲜明对比的河南大平煤矿,由于矿难发生前大平煤矿所属的郑州煤业集团已全员参加了工伤保险,且基金积累规模已达到3700万元,所以此次矿难的工伤保险赔偿金约3000万元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仅缓解了大平煤矿的资金压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抚了遗属的心灵,还减轻了事故造成的损失,为矿区稳定和恢复生产提供了保证。
就我市而言,近两年来大事故没有,而小事故不断,市社保局今年6、7两个月就受理工伤事故13起,支付基金60多万元。面对高风险企业重特大事故连续发生给国家带来的损失,特别是对受伤害职工及其家庭带来的极大痛苦。最近一个时期,国家相继出台有关政策,为切实维护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真正为企业和职工撑起一把抗风险的保护伞,从真正意义上体现国家保障体系的优越性,构筑社会保障体系的安全网是当前形势的迫切需要,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是顺应民意的需要,更是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确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可以说,工伤保险在我市社会统筹几项保险中所占的比重是越来越大,下一步国家还将出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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