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既要坚持原则性,在方法上又要灵活把握。所有非公有制企业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这是原则,必须坚持。但在不同企业的具体操作上,可根据实际情况有先有后、有轻有重,区别对待。比如对规模较大、经营效益良好,制度完善的大型民营企业,要作为扩面的重中之重,首先参保;而对于个体、私营等规模较小,发展中的非公有制企业,逐步参保。再比如,对人员较多、一次参保有困难的企业,可答应其先为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较长的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对人员流动大、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下的员工可自愿参保。通过有轻有重,有先有后,分步实施的办法,最终实现全覆盖。三是强化服务意识,通过设立专门窗口,开通咨询电话,设置查询系统等多样手段和方式,保证非公有制企业在参保手续办理,政策咨询,帐户查询等方面简便、快捷,从而争取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信任。
(三)统一政策,不断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参保办法。
一是要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是企业和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劳动治理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然而,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的情况普遍存在,给非公有制企业参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非公有制企业要熟悉到劳动合同的重大作用,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果断督促企业规范劳动合同,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用工、依法投保。二是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敢于尝试。借鉴国有集体企业养老保险政策的成功经验,制定适合非公有制企业特点的社会保险政策。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养老金计发办法,增强可操作性,便于企业和社保经办机构贯彻执行。总之,只要在法律和政策答应的范围内,我们就可以大胆创新,只要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参保的办法,我们就可以大胆尝试。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参保的法制环境,以此来吸引非公有制企业参保。
三、明确目标,全力攻坚,确保扩面任务完成
在当前国有集体企业参保日趋饱和,非公有制企业参保明显滞后的情况下,把扩面重点从公有制企业转移到非公有制企业上来,加快非公有制企业参保进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客不容缓。尽管还面临许多困难,但也要看到有利因素。目前,个体私营经济从总体上看正处于发展阶段,从业人员年龄结构相对比较轻,许多矛盾尚未集中出现,这正是扩面的有利时机;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正确处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社会各界对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重要性的熟悉进一步提高。这一切都为我们做好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抓住机遇,勇于探索,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坚定不移地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参保工作。
(一)解放思想,加强领导。政府有关部门非凡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统一熟悉,树立信心,克服重国有集体、轻个体私营的陈旧思想,充分熟悉到非公有制企业参保的重大意义,将个体私营经济参保工作列为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为此,市里已成立了以曹惠斌副市长为组长的扩面工作领导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机制。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非公有制企业参保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指导、监察。充分利用《条例》赋予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