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剑保安全”集中执法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每年抽检2500批次以上,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加工销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以及经营使用违禁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菜”、“放心肉”。2008年浙江省抽检样品276 个,盐酸克伦特罗阳性率为零;全省11个城市蔬菜质量抽检平均合格率达88.1%,比前几年有较大提高。同时,牵头组织毒鼠强专项整治,截至2003年底,共捣毁非法经营窝点647个,收缴毒鼠强1274.3公斤,查处非法制贩毒鼠强案件217起,移交司法机关69人,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严厉查处坑农害农事件,农民利益得到切实保护。浙江省各地通过集中执法、专项整治、明查暗访、接受举报等途径,及时掌握违法案件线索,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全省每年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10000起以上,挽回经济损失在3000万元以上。2008年进行了4次“绿剑”集中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8320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企业15850个次,查获违规单位3690个,捣毁制售假劣农资窝点80多个,立案查处案件752起,收缴假劣农资36.8吨,挽回损失5150余万元。通过重大案件的查处,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保护了农民的经济利益。
浙江省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起步较早,执法工作力度较大,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同,得到了全国人大和农业部的充分肯定,被列为全国首批农业综合执法试点省,有11个县被列为全国综合执法试点单位。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农业执法工作走出了新的路子,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第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是关键。在浙江省人大1996年对农业厅“两项评议”的推动下,农业执法体制改革一起步,就得到了农业部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浙江省农业厅把这项工作作为转变职能的突破口来抓,多次研究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大力开展试点探索,加强目标责任制考核,2008年又作为十件大事之一加大工作力度。浙江省各地根据农业厅的部署,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从各地实践情况看,凡认识统一到位,领导重视的地方,农业执法就能顺利开展,工作成效也较明显。
第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重点。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法律的基本要求,来不得半点私情,不容许软弱无力。几年来,农业部门以法律为武器,“严”字当头,执法队伍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执法工作从畏难退缩到积极进取,从不善执法到能打硬仗,在实战中经受了锻炼和考验,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实践证明,只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执法工作才有希望和活力,反之,则会丢失应有阵地,丧失地位和权威。
第三,心系三农、优化服务是立足点。农民群众的肯定和满意是衡量执法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浙江省各级农业部门始终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服务三农”作为执法的出发点,把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将服务融入执法和管理之中,以提高办案和服务质量为核心,对农资生产经营者提供技术培训和法律咨询,开展上门服务,加强质量管理和风险防范,引导企业建立自律机制,依法经营,受到企业和农民群众的欢迎。
第四,创新机制、改进方法是有效途径。浙江省各地围绕提高效能,主动创新机制,在实践基础上把握规律。注重上下联动,发挥浙江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和市局的协调沟通作用,省、市、县协同部署,集中整治,形成合力;注重强化监督,畅通信息交流,掌握工作动态,通过上下层级、内部和社会等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在提高了执法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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