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较完善的旅游设施,有较好质量的旅游服务,具备旅游合作生存和不断发展的条件。
云南省为建设旅游支柱产业,重视“依法治旅”,1997年颁布了第一部地方性旅游法规《云南省旅游业管理条例》。截至1997年7月底,国家和省关于旅游业现行适用性和专门性的主要法律、规章就有48个,有的就是涉及老、缅旅游的专门性规定。云南省15个地、州和26个县市成立了旅游质检部门,建立了一支旅游行政执法队伍;云南省人大开展了旅游执法检查。泰国的旅游业在管理和服务方面有良好的信誉,设立了旅游警察,以维护旅游者权益。越南、缅甸颁布和实施了旅游法。
我国西南地区的旅游网络已初步形成,云南省与泰、老、缅、越以及广西与越南的旅游合作已有良好的的开端和一定的规模。下一步要进行的就是充分利用云南的有利条件和优势,将整个大西南与次区域国家的旅游联结起来。
2. 项目选择及旅游线路设计
(1) 选择和设计原则
——市场原则。旅游线路是作为旅游商品向社会推出的,设计的关键是适应旅游市场的需求。而旅游者行为的基本规律是最大效益原则,其基本出发点是以最少的旅游消费比和旅游时间来获取最大的信息量。根据服务对象和空间跨度的不同,有洲际旅游线路、周边国际旅游线路、国内旅游线路和区域内旅游线路等,此处重点涉及周边国际旅游线路和区域旅游线路的设计。
——主题突出原则。每一旅游线路应突出特色,形成鲜明的主题,唯此才能具有较大的吸引力。此特色或主题的形成主要依靠将性质或形式有内在联系的旅游点串联起来,并在旅游交通、食宿、服务、娱乐、购物等方面与之相适应。观光型旅游线路常以丰富多彩的自然风光和民族风情为主来满足旅游者的需要,这是多数旅游者的基本层次。专题旅游则满足一些有特殊需要的旅游者,如宗教朝圣旅游、民族风情旅游专线和研修旅游专线等。
——不重复原则。旅游线路应由一些旅游依托地和尽可能多的、不同性质的旅游点串联而成的环形线路,以力避往返途径重复。在环形主路线上的重要旅游依托地同样可形成多个小环形支线或多条放射线。
——联合的原则。大西南联合起来走向世界,是西南地区旅游发展的方向所在,联合策划西南精品旅游线路,避免重复建设。并同时向周边国家推出,形成以东南亚周边市场为主导,并进一步开拓中远程国际旅游市场。
(2) 大西南与次区域旅游线路设计
根据各方优势和上述设计原则,按形成国际旅游、边境旅游(国内旅游以各省区推出的为主)并举,客源通道“水陆空”一体化的要求,大西南与次区域国家旅游线路初步设计如下:
——“中泰山水民俗游”。以泰国曼谷、中国昆明、成都为三个旅游中心,形成:曼谷、芭塔雅—昆明、石林—丽江、迪庆—成都、九寨沟、黄龙—曼谷旅游环线。包括了曼谷大皇宫、热带海滨风光和奇异的石林岩溶峰林、三江并流奇观、高山雪峰冰川、神秘的香格里拉、世界最深峡谷虎跳峡,以及“童话世界”九寨沟、黄龙风景区。
——“中泰民俗风情名胜游”。以泰国曼谷、清迈,中国昆明、景洪及拉萨为旅游中心,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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