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装备,开展教育培训,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基层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街道、乡镇政府要组织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建立基层应急队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组建综合应急队伍。大中型高危行业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小型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并与有关专业应急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建立合作联动机制。
第二,提高基层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各区县和市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社区、乡村、企业、学校所需应急物资的投入,制订应急物资保障方案,重点加强防护用品、救援装备、救援器材的物资储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快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应用,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有条件的基层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与有关部门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
第三,熟悉基层应急处置程序。基层对突发事件要早预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基层要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事态解决在萌芽状态。必要时,要组织做好受威胁群众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积极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工作,提高应急处置整体时效。
五、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应急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特别是基层面临的困难和矛盾就更多、更复杂,必须狠抓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对措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调度,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密切配合。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涉及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部门。大家都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沟通、加强合作、理顺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三是落实责任。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各区县、街乡镇及其派出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要充分整合辖区内各种应急资源,充分发挥现有机构和人员的作用,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尽快建立起配合有力、运转高效的基层应急联动机制。
四是加大投入。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为加强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提供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的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应急资金。
总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推动会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提高我市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实现天津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