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要加强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竞争导向。党组织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确保竞争的正确方向。要加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使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利益,自觉克服“官本位”思想,以良好的心态参与竞争,凭真才实学赢得竞争。加强对干部岗位竞争目的意义、原则程序、纪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竞争,把竞争看作是施展才华的契机,虚心向他人学习的良机。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大局观念,具有宽广胸襟,正确对待竞争结果,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计个人得失,不计名利进退,自觉做到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
要完善规则制度,保证竞争合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对干部岗位竞争的组织领导、资格条件、基本程序、民主测评、考试考察方式、纪律监督等作出了科学规定,我们必须坚持。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实践的发展,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竞争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切实体现科学性。制定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走群众路线,广开言路,集中民智,确保竞争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岗位职责确定报名条件和资格,不能“因人设岗”,对某些人或某个人有所偏袒和倾斜。考试设计突出科学性,笔试命题既照顾到知识面,又适合岗位特点,确保考出干部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面试要坚持公道正派,不打人情分。丰富测评手段,改进考察方式,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评价干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要发扬民主,充分讨论,集体表决,防止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
要加强组织领导,保证竞争有序。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岗位竞争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在干部岗位竞争工作中,要强化程序意识,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违背程序坚决纠正。严格竞争纪律,做到不事先内定人选,不随意更改程序,不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党委(党组)讨论情况,不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积极稳妥地推进岗位竞争工作。
要强化监督制约,保证竞争良性。加强监督是防范问题、堵塞漏洞,实现竞争良性的关键措施。要加强对干部岗位竞争全过程的监督,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用人原则和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强化组织部门监督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的综合监督作用,形成多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格局。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重视少数群众反映的意见,加大对署名群众来信的调查力度,并适当予以反馈。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对竞争中的违纪行为,要及时查处,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争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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