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实行“一票否决”。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地方,要继续组织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以强有力措施遏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六)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治理。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治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已正式施行,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全面领会精神,把握政策,明确要求,切实搞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治理和服务。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治理和服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为此,在这里我要强调和重申三条:即不答应户籍地在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设立环孕检站点;不答应已经获得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报告单》或信息交流平台反馈的避孕节育信息,仍要求其返回原籍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不答应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违反有关规定拖延办理《婚育证实》或生育审批。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数据报告、双向治理、信息通报、定期随访、两地协调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流出前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全面运用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增加个案信息,加强信息交换,提高服务水平。(七)深化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立足于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树立大人口观,努力推进婚育新风的大宣传、大联合,着力建设新型婚育文化。继续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会议制度,把新型婚育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旅游文化、超省文化、村镇文化等各项文化建设之中,变单一的计划生育宣传为文化渗透和综合服务相结合。切实发挥乡村人口学校、文化广播站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拓展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推进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村入户,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八)强化政策推动,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把独生子女家庭非凡是农村自愿终身只要一个孩子的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建立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扶助制度,重点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父母已达老年的家庭,独生子女伤残病残、死亡家庭以及由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而导致的困难家庭予以扶助,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的生活问题。坚持党政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程,协调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服务等方面对计划生育户倾斜,使群众切身感受到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九)加快职能转变,重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努力适应更名后的新要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大人口观。逐步实现工作重心由以往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稳定低生育水平,关注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全面发展为主的方向转变。重视分析研究新形势、新情况,积极探索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新办法、新路子。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工业化、城省
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组织对人口总量、素质、结构的变动趋势以及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影响的研究,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和政策建议。抓紧研究制订我省“十一五”、2015年和2020年的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树立计生工作者新形象。按照“为民、正派、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队伍的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认真制定和实施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全系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业务知识和有关新知识,不断增强计划生育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提高他们的依法行政能力、优质服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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