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基本道理就在这里。“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掌握这种生活哲理,对于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十分重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和考验很多,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做到警钟长鸣,切不可丧失警惕。这里我还想强调一下,领导干部一定要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中国早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古训。家都治不好,何谈治党治国?这几年,在领导干部中,治家不严,对配偶子女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权力的影响谋取非法利益视而不见、不闻不问,甚至庇护亲属违法犯罪的人,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加,教训十分深刻。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把它当作自己和家庭成员谋取私利的手段。我们是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能不能做到这点,是对每一个领导干部很现实、很严肃的考验。这次中央纪委全会重申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等规定,是很必要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
第二,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一定要严格把关。选贤任能,事关重大。各级党委一定要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一定要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一定要搞五湖四海,反对“以人划线”和“以地域划线”;一定要注重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包括道德品质的考察,不要只重才而轻德。尤其要注意充分发扬民主,走好群众路线,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察的不讨论,集体讨论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任用的不通过。要及时发现和选拔那些真正是政治坚定、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拥护,艰苦朴素、实事求是、作风正派、脚踏实地干工作的干部,对其中优秀的要委以重任。对于政治信仰动摇,工作不负责任,热衷于投机钻营、跑官要官、争权夺利、拉帮结伙,以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人,不仅不能提拔,还要严厉批评,问题严重的要坚决查处。要逐级建立健全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对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干部政策、不按规定行事造成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干部任用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受贿卖官的,一经发现就要抓住不放,坚决查处,严惩不贷。
第三,对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监督。从这些年和最近揭露出来的一些大案要案来看,一些领导干部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简直到了利令智昏、利欲熏心、胆大包天、无法无天的地步!据了解,这几年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大多数是群众举报或查办其他案件牵带出来而获得线索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软弱乏力。这里面的突出问题,就是还没有完全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机制,越是高级干部越缺少有力的监督和管理。看来,这是干部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在这方面,已有的制度要坚决执行并继续完善,没有的要赶紧建立。这是当务之急。要纠正干部工作中重选拔任用,轻任后监督的现象。不管是谁,有了问题都要严肃对待,加大监督力度,特别要加强主动监督,把监督的关口往前移,加强事前防范。现在的社会情况和人际关系比过去复杂得多,要有效地监督领导干部确实有难度。但越是有难度,就越要下功夫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对领导干部工作时间内的表现要监督,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也要注意。各级党委都应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从不同层次、不同岗位领导活动的特点出发,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途径和办法,努力提高监督水平。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