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时完成资产核实、固定资产卡片库建立、数据录入汇总上报等工作。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共同做好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三)强化措施,积极推进。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涉及全省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清查资产额近600亿元,国家要求今年上半年务必完成。为确保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及保质保量完成,一是要明确专门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这是国家的要求,也是省政府的要求。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都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二是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资产的规模、特点等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方案。三是对资产清查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予以保障。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准确,此次资产清查工作要引入中介组织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将组成工作小组,对各地、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检查。利用新闻媒体刊发资产清查公告、宣传报道资产清查工作,以及设立举报电话等,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对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中介机构也要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负法律责任。对在资产清查工作中隐瞒真实情况,不如实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更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在资产清查中出现的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出现其他重大违纪问题的,根据情况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资产清查结束后,将对全省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
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要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