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干部的一条纪律要求。
既然团结问题如此重要,那么,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主动加强团结、自觉维护团结就是一种责任。履行好这种责任,需要大力弘扬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的良好风气。许多事实表明,一个部门或单位能否形成团结和谐的局面,往往与领导干部能否做到发扬民主、团结共事密切相关。假如领导干部注重团结共事、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领导班子具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部门或单位就能形成干事创业的合力,工作和事业发展就会蒸蒸日上;假如领导干部在团结共事方面出了问题,必然导致人心涣散、内耗严重、工作受阻、事业延误。因此,能否团结共事,既是衡量一名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和领导素质的重要标准,也是衡量其精神境界和作风状况的重要指标。领导干部既应当不断提高“能干事”的本领,又应当努力培育“能共事”的作风。
培育团结共事的良好风气,要害在于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凝聚各方面聪明、进行正确决策的必然要求,是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齐心协力完成党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团结共事应当建立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之上,没有民主就没有团结。领导干部要有效地实施领导、开展工作,就应当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议事和决策机制办事,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搞独断专行;就应当增强民主意识,遇事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善于和同志们团结共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当然,真正的团结绝不是不讲原则的一团和气,讲团结共事并非排斥批评与自我批评。正如恩格斯所说:“团结并不排斥相互间的批评,没有这种批评就不可能达到团结。没有批评就不能互相了解,因而也就谈不到团结。”
懂团结是大聪明,会团结是大本事。在一个部门和单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个性特点和处事风格,要真正把大家团结起来共同干事创业,并不轻易。非凡是在我国改
革发展的要害时期,利益关系复杂,矛盾问题增多,搞好团结的难度增大。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更加注重发扬民主、团结共事,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氛围,在团结中干事,在干事中团结,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推动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领导干部要带头真抓实干,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不真抓实干,再好的决策也是一纸空文。因此,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不能一等二靠三观望,也不能靠拍胸脯、表决心过日子,不能习惯于在会议上干,在文件上干,在报表上干,缺少一心一意抓落实、艰苦奋斗干事业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同样的政策,同样的机遇,发展快慢,成就大小,与其付出的劳动是直接相关的。我们要倡导执行文化,坚持真抓实干,真正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定的,变为具体的行动、实际的效果。抓落实不能靠刮风,风狂雨骤,来的快,去的疾,一阵风过去又旧态复发。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阵风”是糊弄、应付,是劳而无功、劳民伤财,我们应该从不应有的务虚中解脱出来,彻底摒弃这种“一阵风”式的工作作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正气高扬,经常性的工作天天做,常抓不懈不放松,既看重结果,更重视每一个过程、环节、细节,做到日清月结,规范有序,富有成效。抓落实要注重突出重点,无论碰到什么情况,确定的重点不能冲淡、不能放弃,务必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第五,领导干部要树立“公正、廉洁、爱民、敬业”的良好形象。公正,就是要正确地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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