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托农村基层派出所,实施农村偏远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委托治理。根据各地具体情况,武义农村派出所协管交通工作采取了所队合一、一警多能(如地处330国道的茭道派出所)和在未设立交警中队的偏远山区派出所建立交通警务组(新宅所、桃溪所、王宅所等)两种模式。具体通过以下方面来实现:
1、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挥派出所对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把交通安全宣传作为社会治安防范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农民、老年人、中小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利用各种形式,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范围向农村和社区、老年人协会、企业、中小学校延伸,将交通安全知识连同治安防范知识一起带入基层,达到普及宣传的效果。
2、进行交通事故先期处置。充分发挥各农村派出所对辖区地理环境熟悉、现场处置经验丰富的优势,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迅速赶往现场进行
先期处置,开展对伤员进行救护、控制交通肇事嫌疑人、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
3、纠正稍微交通违法。在交警部门的授权委托下,各农村派出所的交通警务组成员不定期上路执勤,对发生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县、乡道路上的稍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减少辖区内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
(三)实行“两个依托”的优点及取得的成效。依托乡(镇)村居基层组织及农村派出所协管交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警警力不足带来的治理压力,使农村道路脱管面缩小,交通安全宣传辐射面扩大,交通安全治理覆盖面大大提高。另外,依靠乡(镇)村居基层组织及农村派出所协管交通,充分发挥了乡镇、农村干部的群众工作优势及地理优势,靠近指导,直面基层,使治理更有针对性,宣传更具可信性。一些治理权利的“下放”,一定程度上简化了车管、驾管的办事程序,给农民办事带来了优惠与便利。通过多年的实践,武义农村交通治理工作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农民交通安全意识在不断增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得到了有效遏止。以2005年为例,2005年武义县在人、车、路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交通事故总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去年降低4.16、24.53和1.18。武义实践证实,实行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是建设“平安新农村”的一条可行之路。
三、新农村建设中对深化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的对策与思考
笔者认为,在武义这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山区县,开辟新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新思路,应以“规范化”建设为根基。即在创建交通安全乡镇、安全村、安全企业的基础上,建立农村交通安全治理网络,即“农网”,每个乡镇建立交管站,每个村设交通安全联组,每个企业设交通安全治理办公室。乡乡有协管员,村村有安全员,各自管好一片,交警大队指导抓好一片,县政府统筹将其连成一片,达到统一、规范、有效的建设要求,真正达到交通治理网络化、社会化的效果。
(一)深化社会化交通治理必须遵循的几项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科学发展观是在总结我国长期发展的实践经验、深化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熟悉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熟悉的深化,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工作也不能例外。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发展,要害环节也是发展,发展不是不择手段,不讲科学,不讲效益的发展,更不是一年、两年、一代、两代的发展,而是长期的发展,无论发展的数量还是质量,都应以持续发展为目标。必须以优化组织体系结构为原则,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出发,不断调整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网络,使之不断趋于合理和有机构成,达到发展的最佳状态,建立交通安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