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性;二是按照设计标准对施工中的材料,进行取样检验,凡是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三是对每一项工程都进行随时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四是实行工程监理月报制、实施单位季报制,及时了解情况及时进行指导;五是实行年度中期、年终综合检查制度;六是推行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各分项工程以每平方公里为验收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下段工作,否则立即返工,且不计工程量,切实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四、专账治理,把好“资金使用关”
加强资金治理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能否安全使用资金是项目实施成败的要害。按照资金治理的有关规定,首先,对项目资金建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治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第二,对资金的拨付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先报后审再批用”原则,由施工方提出申请,实施单位和监理单位核实工程量和资金量,项目实施负责人认定,最后由项目法人代表批准;第三,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和安全。第四,规范入账票据,入账票据必须是正规的税务发票,报销发票抬头要一致,避免出现多种名称;第五,严格现金支出治理,避免现金支付。第六,规范科目设置,前期工作费、业主治理费及设备购置费支出严格按预算及国家和省有关资金治理规定执行。同时,为了规范项目资金治理,我们聘请市东信会计事务所为财务总监,指导项目资金治理工作。去年9月8日至9月20日,财政部委托大连博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对项目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项目实施运作规范、程序合法,资料齐全,制度完善,财务治理严格。
五、维护农民利益,把好“权属调整关”
土地开发整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非凡是土地开发整理中的权属调整问题,直接影响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假如土地权属调整不当引起争议将会后患无穷,因此我们高度重视土地权属调整工作。一是成立权属调整领导小组。土地复垦项目权属调整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项目涉及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项目权属调整有关工作。二是进行土地复垦前确权登记,土地复垦前的确权登记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区内宗地的类型、数量、质量;土地权利人的类型、数量;原有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土地权属现状调查完成后,项目治理单位应就土地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复垦后土地分配方案的参考或修正依据。三是制定权属调整方案,土地复垦项目总控制面积390公顷,涉及4个乡镇、7个行政村。根据土地治理的有关政策,土地复垦后土地权属调整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复垦后的土地所有权仍归原集体所有者所有,由县国土资源局与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行政村所有土地面积的大小、质量高低和土地归并结果,在项目区划分若干土地分配区,分配区的划分坚持参与复垦各方面原有位置不作大的变动,根据田、路等线状地物做适当调整。(2)从各方利益考虑,实施土地复垦的地块,复垦后农民原有承包耕地的面积不得减少(扣除应分摊的新增田路用地),但同一承包人有若干地块时,面积小者尽量向面积大者集中。土地复垦后新增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给农民耕种,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拥有优先承包权。为了便于今后该村耕地的统一调整,新增耕地承包期限与原村承包耕地30年最终期限相同。
六、加强信息资料收集,把好“档案治理关”
在项目实施中,我们对项目档案治理高度重视。对项目建设形成的各类文档、财务资料进行了组卷建档,并指派专人专柜治理。收集和整理好的资料主要:一是项目立项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文件、开工文件等批准文件;二是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