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定位的政法综治工作要求给我们的平安创建工作带来了新挑战。当前,我市平安创建工作还存在不平衡性,有些地方的工作还不到位、不得力、不扎实,突出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做到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创建措施不够有力,组织推进力度不大。
二是少数地方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没有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目标责任制、责任查究制没有真正建立,不善于运用一票否决、黄牌警告等追责措施,影响稳定的问题仍不断发生。
三是少数地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对大调解机制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有的甚至做表面文章,没有真正发挥大调解机制的职能作用,超前防范、调处化解工作不到位,致使矛盾纠纷累积,酿成部分恶性“民转刑”案件,影响社会治安稳定。
四是少数地方驾驭动态治安的水平不高。上半年全市刑事案件虽然稳中有降,但少数县(市)区案件上升幅度较大,特别是个别地方杀人案件持续高发,呈现出恶性化、暴力化特征,盗窃、抢夺等重大侵财案件居高不下,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要因素。
五是少数地方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有的地方基层政法综治组织人员配备不到位,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一些地方的外来人口“双集中”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管控、老小区安全改造等工作进展缓慢,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六是少数地方保障不到位。有的地方没有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会化、市场化和契约化的经费筹集机制没有建立和推开,基层创建工作成为“无米之炊”,保障不到位成为制约平安创建工作深化的重要“瓶颈”。
以上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少数地方有消极应付的思想,对平安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深刻认识,没有真正树立起“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保平安也是政绩”的新理念。二是少数地方有作风飘浮的现象。一些基层单位和乡镇的领导干部,习惯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没有沉下身子,深入基层,下大力气,花硬功夫,狠抓落实。三是少数地方有舍本逐末的倾向。对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缺乏长远考虑,没有长远规划和强基固本之策,以至于被动应付,被部分社会治安问题牵着鼻子走,工作没有起色,更无特色。上述问题和原因应引起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第三,要迎难而上,真抓实干,确保平安创建取得新进展。未建成安全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地方虽然面临不少困难,但只要大家对存在的问题有充分的认识,对面临的困难有充分的估计,发扬咬定目标、争创一流的精神,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三年创建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一要强势推进,全面提升平安创建的组织领导程度。各地党委政府要把平安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扎实推进。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创建工作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具体管。要充分发挥各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力的地方,要进行调整充实,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责任。综治基层组织要积极为党委政府出谋划策,不断提高组织协调水平,确保党委政府的决策和各项创建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二要狠抓整改,切实解决创建中的突出问题。尚未达标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对存在问题要认真梳理,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将整改任务和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序时进度,并做到措施未落实不放过,问题未解决不放过,长效机制未建立不放过,以确保创建工作的根本好转。三要突出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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