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和障碍,立足科学发展,切实把国税工作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税工作
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根据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国家税务总局、省委“十一五”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十一五”时期,我省国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税工作全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工作的方针和要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协调增长,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十一五”时期我省国税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稳定协调增长。建立有利于正确评估组织税收收入质量的评价体系,促进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稳定协调增长。力争“十一五”期间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收入总规模累计达到*亿元,其中国内“两税”总收入累计达*亿元,年均递增*%。“十一五”期末的2010年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收入规模达到*亿元,其中国内“两税”收入预计达*亿元。全面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建立有利于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征管体制、运行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把科学化、精细化根植于征管工作的各环节,做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增强执政能力。建立有利于提高执政能力的行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机制和综合评价体系,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贯穿于国税发展的全过程,使全省国税系统建设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增进税收和谐。建立有利于全面实现税收公平公正,税收秩序规范,纳税人权益、服务得到切实保障的执法监督体系、风险治理机制、权益服务保障机制,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社会和谐氛围。实现收入任务考核更加注重向收入质量考核转变;强化征收管理更加注重向提高征管质量转变;增强税收执政能力更加注重向提高行政绩效转变;推进税收和谐更加注重向促进税收公平公正、规范税收秩序、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和税收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转变。
完成以上任务,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对国税发展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的认识,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在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上提供有力保障。做到四个“必须”:
??必须牢固树立现代税收管理观念。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做好现代税收工作,必须树立大局观念、法治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责任观念、服务观念,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落实责任、改革创新,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坚持依法治税,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各级国税机关围绕发展抓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致力于维护税收秩序稳定,发挥税收杠杆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必须全面提高税收执政能力。执政能力决定着税收工作的效能。开展税收工作要具有执政意识,自觉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根据建设责任、法治、服务、透明政府的要求,推进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快形成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要牢牢把握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税收四大工作主题,围绕国税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提高 “善治”能力,形成一套有利于国税工作创新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转机制,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必须深入推进税收征管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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