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坚持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建设优质、高产、稳产、节水、高效农田,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治理水土流失,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推动农业科技革命,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千万亩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粮食生产能力,扎实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的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以农业主产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特色农产区、高效农业为开发重点。
(二)择优立项。把农民群众自愿开发,乡镇、街道(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要求开发、领导重视、政策处理能保证落实,作为立项的前提,再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各方面因素,公开竞争、择优推荐、申报立项。
(三)统筹规划。根据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利建设规划和高效生态农业发展规划,结合黄岩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发展要求,以农民要办为前提确定建设内容,组织相关专家和领导,科学评估论证,精心设计和实施。
(四)控制规模。坚持以资金控制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要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在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同时,要严格控制项目规模,加强工程预算管理,超支不补。
(五)整合资金。创新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机制,探索以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项目区为平台,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各出其力、各记其功”的要求,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集中投入,提高效益。达到项目“建成一个,示范一方,带动一片”。
(六) 严守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区级报账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等规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三、扶持类型及建设内容
(一)扶持对象。土地治理项目扶持对象是广大农民,形式上以乡镇、街道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为单位组织申报。
(二)项目类型。
1、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含山区中低产田改造、控制性工程);
2、山区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项目;
3、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修)建小型水库(山塘)、控制闸、拦河坝、防洪堤、排灌站、灌排渠系,河道疏浚、水库(山塘)清於,新(修)建机耕路、农田防护林,实施科技推广等。
四、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的组织领导
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在区农业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农发办”),实行双业主管理,区农发办和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同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的全程管理;特殊的专业性较强的单项工程,区农发办可委托专业对口单位共同实施,实行专业对口单位、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区农发办三业主管理,分工协作。具体职责分工:
(一)区农发办职责。负责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贯彻执行,协助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共同做好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工程勘测设计初步会审,筹集建设资金保障工程建设需要,执行区级报账制等管理制度,按照省下达的指标及计划任务组织招投标,监督检查项目工程进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