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区各样本企业、农村住户网点、畜禽监测网点,*调查队,市队各科、室:
根据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贯彻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遂宁调查队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调查系统科、室、队及样本企业、农村住户、生猪监测等调查点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此次执法大检查工作是在统计调查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统计法制建设步入新时期的情况下开展的。国家三部委联合开展此次大检查,是开统计执法检查之先河,突出表现为两个第一次:一是第一次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同时列入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范围;二是第一次将检查对象扩大到既查外又查内,既查下又查上的全方位检查。目的是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一批顶风作假的责任人,坚决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为此,全市各调查样本企业、农村住户调查网点、畜禽监测等调查样本点,*调查队、市队各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实施“一把手”工程,样本调查点分管领导、调查队系统各科、室、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经办人员具体抓。做到组织、人员、任务和职责“四落实”。
二、精心组织,提供保障
全市样本企业、调查网点和*调查队,要精心组织,保障大检查所需人、财、物的投入。*调查队和市队各科、室要制定自查工作计划,提出明确具体的自查内容和要求,保证自查工作深入、扎实、细致,取得切实成效。
三、明确任务,责任到位*调查队和市队各科、室要按照《调查工作规范化规程》的要求,分专业从调查网点设置、样本分布、基础台账、数据审核、数据汇总、数据评估、数据上报到发布使用等各个环节认真展开全面自查
四、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是:全市调查系统科、室、队及全市调查样本点,包括企业景气监测样本企业,采购经理调查样本企业,工业品价格调查样本企业,规模以下工业和服务业样本企业,居民消费价格统计调查样本企业,生猪生产动态监测样本单位及企业,农村住户调查、农产量调查、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
五、检查内容
(一)基础工作
1.调查队系统自查内容:一是按照总队《调查工作规范化规程》要求,市队科、室,*调查队分专业从基础台账是否建立、数据是否按要求进行按时登记、数据是否进行保存、数据采集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调查方案执行、数据来源是否有据、数据汇总前是否经过认真审核、数据录入是否与基层上报数据一致,有无自行修改、自己填报的现象产生;数据异常有无查证核实、增减趋势是否符合实际、数据汇总后是否进行纵向或横向对比评估、发布使用是否经上级认可等各个环节认真展开全面自查;二是调查网点是否按照国家调查方案进行设置、对消亡或停产的企业是否进行了及时替换或调整;三是规格品是否同质可比,采价是否严格按照“三定”原则进行;四是定期回访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以及下基层督促指导是否扎实深入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
2.样本企业及调查网点自查内容:一是按照统计规范化建设 “六有”目标进行自查,即有无统计机构、有无统计人员、有无按照规定设置原始记录、有无建立统计台账、有无统计制度、统计人员有无从业资格证;报表是否及时、数据来源是否有据、有无原始记录、统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