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加大对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县共同推进质量振兴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领导小组总体把握质量振兴工作进程,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和各自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质量振兴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努力,使全县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质量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成效显著。
三)总结阶段:领导小组组织阶段性考核验收工作,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巩固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安排推进质量振兴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各乡镇要在认真总结质量兴县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切实把质量振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质量振兴工作,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质量振兴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考核检查和督促指导等工作。并及时收集信息、掌握动态、分析问题、制定措施、提出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农牧局、县质监局分别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工作的牵头单位,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区域、本部门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具体方案,于年7月上旬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质量振兴工作计划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对开展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严格奖惩,确保质量振兴目标的实现。
四)保障经费投入。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组织开展质量振兴工作的经费投入,切实保障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风险监测等所需费用。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从信贷、科研、技改、政府采购等方面重点支持名优产品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主导优势产业发展。企业要加大对质量创新、质量提升、新品研发、质量体系改进的资金投入,保障质量振兴工作的有力推进。
五)加大宣传引导。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法制意识。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开展对质量振兴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对创新质量工作、创建名牌产品、开发高新品种、增强质量基础、健全质量体系的企业进行宣传,努力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