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增强员工的质量责任、质量安全、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意识。要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要以质量提档、产品升级为目标,加强技术改造,大力开发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推行管理体系认证。广泛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小组等群众性的质量活动,全面增强企业质量基础。年,大中型工业企业全部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体系、计量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计量器具特别是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计量标准器具受检率达到100%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率达到95%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企业全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涉及环境保护的企业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涉及食品安全、医药和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2.加强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以质量水平和保证能力为基础,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档案数据库。加快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信用记录。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共享,金融信贷、政府采购、工商管理、工程招标、招商引资等领域实现质量信息的应用和共享。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施行分类监管,推动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十二)扎实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围绕我县产业优势,进一步加大食品、农产品的检验项目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年,形成能够基本满足全县食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检验要求的检验检测体系。
十三)建立健全质量考核评价体系。
1.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发改、工信、环保、建设、农牧、卫生、质监等部门定期分别对产品质量、环境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质量动态和倾向性问题,把握质量提升进程。各主管部门每半年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提交一份质量振兴工作书面报告;各牵头部门每半年向县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一份质量状况书面分析报告。
2.建立宏观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宏观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产品质量合格率、质量提升率、品牌创建及其贡献率、主要产业及其主导产品的竞争力指数、高新技术产品创新开发率和贡献率等。要将宏观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之中,作为衡量经济增长和运行质量的重要元素和指标,充分发挥质量效益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质量和效益的提升推动经济增长,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3.建立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产品质量、环境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状况,提高质量信息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引导消费并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
4.加强质量宏观政策措施研究根据推进质量振兴的阶段性进程,适时对质量状况、动态、趋向、问题进行分析诊断,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建议,指导质量振兴工作的全面推进。
十四)落实政府各项质量奖励。县委、县政府对获得中国名牌、地理标志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省名牌、著名商标的企业建立相应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以激励企业努力创新,追求卓越质量绩效。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按照《意见》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推进质量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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