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维稳办要全程参与清理整治过程,做好政策宣解和维护稳定工作。其它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强制拆违顺利进行。 (四)严肃查处。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参与违法违规建房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对非法占用集体土地、非法占用耕地的农民违法违章建房行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依法办理查处手续,对于典型案例要主动立案查处。县公安机关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快速处置、坚决打击。 (五)疏堵结合。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于急需建房且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实施规划、选点、用地等工作。县规划建设局要尽快提出“一城连四镇”区域内农民建房的规划布点方案,使之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县城规划区内因城市建设、工业发展需实施整村搬迁的村,项目牵头单位要按照要求提出搬迁安置方案和操作办法。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违法违章建房严重影响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依法打击违法违章建房行为、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房,是当前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各有关乡镇和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思想动员,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迅速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服从服务于县城建设大局。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清理整治工作的领导,乡镇为清理整治违法违章建房工作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内清理整治违法违章建房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有关乡镇要结合实际,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清理整治违法违章建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5个工作组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密切配合,确保实效。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房是一项艰巨、复杂、繁重的工作任务。各有关乡镇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务求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通力协作,讲究方法,形成合力,切忌相互推诿扯皮;要坚持以人为本,做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对在依法强制拆除行动中造成农户合法财产损失的,要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同时,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加强对被强拆户的教育和引导,稳控思想情绪,确保拆得了、稳得住。 (四)健全机制,长效管理。此次集中清理整治违法违章建房行动,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清理整治工作中边整改边巩固,建立健全政策宣传、依法强拆、责任追究、信访维稳和领导、联防、巡查等各项制度,真正做到常抓不懈,长效管理,使县城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的审批、监督、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