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预告张贴在各乡镇机关办公楼醒目处。
(3)民主推荐:由组织部主持,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置全额定向推荐,要同时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区委组织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
(4)考察、酝酿和讨论决定: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区委组织部进行严格考察。考察要实行差额考察制,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多于拟任职务人数。考察尽可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对有争议或一时拿不准的人选,要进一步进行调查了解,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初步方案和确定候选人人选,特别是党政正职,要充分酝酿,统一认识,由区委常委会讨论后,提交区委全委会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与任职请示文件一并报市委、市委组织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前,先听取区纪委的意见。
(5)、任前公示和谈话。按《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行任前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调查核实清楚。公示后不影响任职的,区委将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6)、向市委组织部呈报乡镇党委换届方案。
6、确定代表名额,搞好代表选举(时间2008年3月20日前)。
要根据党员数量和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好代表名额,四个乡代表人数为80-100名,两个镇为60-70名。坚持代表条件,严把代表推荐关,代表应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议政、议事能力。注意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代表中,乡镇、村干部一般占60%左右,专业技术人员20%左右,先进模范人物20%左右,妇女代表20%左右,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所辖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代表要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代表候选人的差额应不少于20%。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7、加强对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指导各乡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搞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实现上级人事安排意图(时间2008年3月31日前)。
(1)批复各乡镇党委换届的请示。
(2)指导各乡镇起草好大会工作报告。
(3)审批各乡镇党委、纪委候选人。
(4)加强对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着重抓好酝酿党委委员候选人、制定选举办法及工作流程、组织好大会选举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引导代表认真开好大会,确保换届选举圆满成功。要搞好乡镇党代会与县市区党代会的衔接工作,乡镇党代会原则上应选举产生出席区党代会的代表。
(5)批复各乡镇选举结果。
(6)加强对乡镇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和引导干部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同时妥善做好乡镇干部的分流安置工作。
(7)严肃换届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调配纪律。认真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