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规划审批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严重违法建设的房地产企业或建筑施工企业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在本县再承包建设工程。对违规审批、越权发证或伪造证件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妨碍、阻挠城乡规划管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侮辱、殴打行政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严重违法建设的房地产企业或建筑施工企业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在本县再承包建设工程。对违规审批、越权发证或伪造证件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妨碍、阻挠城乡规划管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侮辱、殴打行政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