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关数据的衔接等工作。残联要摸清残疾人底数,对贫困残疾人进行识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纳入低保和提高低保档次的工作,推动有关方面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扶贫倾斜政策。财政部门要落实有关工作经费。
动员一切力量,各试点县(区)要把试点工作作为年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抓住关键环节,全面安排部署。各试点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试点工作,并明确1名能够协调扶贫与民政工作的政府分管领导,集中时间具体负责试点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抽调一批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的人员,集中专门从事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如期完成。
二)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关系广大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倍受各有关方面关注。市县(区)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
一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将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动员广大群众支持、配合和参与贫困对象识别等关键环节,及时向相关工作人员和调查组提供真实准确的情况资料。
二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市、县(区)分层次就“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的操作程序、实施方案等开展系统业务培训。传达贯彻上级业务部门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做到贯彻精神不走样、具体工作有落实。
三要确保基本工作程序到位。重点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公开公示要到位。要严格执行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审定后再次返回乡镇村公示四个层面的公示程序。每个公示期必须达到5天;居住分散的乡镇可通过广播等形式公示,公示期限可适当延长。对群众有异议的公示对象,要再次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准确后要重新公示。二是入户调查要到位。对经村民小组推荐得票超过2/3申请人,要组织由驻村乡镇干部、村干部、村民代表参与的3人以上的调查组,对其家庭成员及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必须深入实地,入户察看和走访,确保调查核实的情况真实准确。调查组成员必须对调查核实情况的真实性负责,调查核实结束时,调查组人员和申请人都要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三是审核把关要到位。审核把关分为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四个层次,每个层次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每个贫困对象严格审查,把好对象收入测算关、资格审核关。审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排除在贫困户名单之外。
四要及时跟踪、掌握工作动态。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形式。纠正偏差和失误,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规范运行。要探索建立“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绩效评估和奖励机制。绩效考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组织领导是否到位(主要包括成立领导机构的情况,专题研究、部署工作的情况,产生的文件、会议纪要等)二是低收入人口识别机制是否科学、规范,识别出的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是否准确(主要以识别出的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准确率为考核依据)三是建档立卡工作是否规范,各类信息输入、软件资料是否齐全;四是扶贫开发和低保救助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扶持对象是否瞄准;五是各相关部门职责是否落实到位。各市州要重点围绕上述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考核办法。
三)认真落实识别后的帮扶措施。落实帮扶措施。除了要认真落实并倾斜安排整村推进、劳动力培训转移、产业化扶贫、移民扶贫、社会扶贫、社会救助等特惠政策外,还要在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村级扶贫互助资金、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