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意义和政策规定,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调动乡、村、社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为下一步工作的全面推开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工作计划阶段,各县(区)结合实际。方案制定完成后,经市 两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上报省“两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阶段性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县(区)民政、扶贫、残联、财政、统计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从调查内容、核算标准、核算方法等方面,探索科学准确反映农村家庭状况的具体操作办法,制定村级指标体系和农户指标体系,设计到户卡片和扶贫扶持户项目需求表格。试点乡镇要根据“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阶段:实施阶段
1先期试点实施阶段,各县(区)都要确定1个乡1个村先期开展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对好的做法进行总结,为整市全面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2全面组织实施阶段,召开先期试点的乡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座谈会。按照在试点乡开展试点的经验和做法,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通过对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的识别,建立健全贫困户档案,并根据所调查农户的项目需求,制定扶持计划,落实扶持项目。
第四阶段:工作总结阶段,要从农村贫困人口确定、民主评议、档案建立等每一个环节进行认真总结,一是检查验收。完成对象识别信息录入后。进行成果应用研究,制定一整套便于操作,利于管理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机制。各试点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初验,市扶贫开发“两项制度”领导小组对县(区)进行全面验收,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督促完善或要求重新开展。各试点县(区)两项制度”工作成绩将作为年度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考核的一项主要依据。二是总结。年底,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总结大会,对试点县通报总结,兑现激励政策。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副市长曹成章任副组长,扶贫、民政、统计、残联、财政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组织试点工作,研究部署解决“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中遇到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扶贫办漆文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扶贫、民政、统计、财政、残联抽调专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省“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等;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决定,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组织试点工作的督查和考核验收;全面掌握工作动态,进行工作总结、评比和表彰等。市政府将成立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任组长。
要把搞好“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扶贫、民政、统计、残联、财政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大力协作配合,努力实现识别过程中的程序衔接、识别对象后期扶持的政策衔接、全省所有低保对象的管理衔接,共同促进“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顺利开展。扶贫部门要组织好调查户的排序、入户识别工作,做好贫困户信息的录入、动态管理以及专项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更新和管理等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抓好到户扶贫项目的落实等。民政部门要明确低保范围和标准,确定低保户,落实对低保户的救助措施。统计部门要依据国家贫困标准、贫困监测、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等,分析提出县级贫困发生率及贫困人口识别规模的意见,并配合扶贫部门做好信息录入、管理以及识别贫困人口数据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