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科室考核;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方面;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提升机关工作标准方面;提高开拓创新能力,促进机关工作效能;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加大为民办实事工作力度;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强化源头风险防范,对机关能力年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考核范围局属各科、室、站、所、工作做到无缺位、积极参加局组织的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具体材料请详见:
根据x发(2008)11号文件精神和xx县交通局关于开展机关能力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提升我局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树立勤政、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我局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室考核
(一)考核范围局属各科、室、站、所。
(二)考核原则考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各科室站所的职责,考核每个科室站所。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采用百分制,根据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加减分扣分没有底限。考核内容:
二、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20分)
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每项扣除10分。
三、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方面:(10分)
(一)公开科室职责、审批(核准、初审、备案)项目、内容、权限、审批(核准、初审、备案)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5分)
(二)工作做到无缺位。在国家和我市规定的工作日以及本部门对外承诺的工作日或值班时间内,严格做到全日对外办公,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无缺位,业务工作不间断。(3分)
(三)按照《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做到文明服务。(2分)在承诺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审批事项造成影响的每次扣除2分。由于工作疏忽、推诿扯皮,遭到服务对象投诉的,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除2分。由于科室工作人员发生不廉洁行为遭到举报或被查处的每次扣除2分。由于服务不到位,而被上级单位追究责任的每次扣除4分。
四、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20分)
(一)积极参加局组织的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5分)
(二)按照局理论学习计划的要求,积极组织理论、业务学习,并有详细的学习记录。(5分)
(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10分)不按时参加局组织的学习和各项活动的每次扣2分。不能按学习计划完成学习任务的每次扣2分。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科、所工作人员发生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每次扣除3分。不按照局党组的要求落实有关党风廉政措施的每次扣除2分。
五、提高履行职责能力,提升机关工作标准方面(20分)
(一)建立“岗位职责说明”制度:工作有计划、总结(3分)未按要求建立“岗位职责说明”完成全年工作、半年工作计划及总结,每次扣除1分。
(二)建立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机制并组织实施(3分)未建立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机制扣1分。
(三)建立重点工作、重要问题联席会议制度(3分)未建立重点工作、重要问题联席会议制度扣1分
(四)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3分)未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扣1分。
(五)建立机关内部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督查体系,参加集体活动(2分)未建立机关内部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督查体系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