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的奖励;对因表现差和成绩不合格而不能毕业的学员,学校不予推荐就业。
(十四)改革入学收费政策,调动参训积极性。
为加强对退役士兵学员的教育管理,充分调动退役士兵学员参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坚持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总政策、总原则不变的情况下,适当改革当前全免费入学的操作办法,实行“先垫后付”政策,即财政部门仍按原定办法一次性将培训补助资金拨付各承训学校,但退役士兵学员入学后,每学期必须先自行垫付10%的学费,待其按照要求完成培训课时并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后,各承训学校再将其本人垫付的学费一次性予以返还。对未完成学业或中途以非正当理由退学的学员,其垫付的学费不予返还。退役士兵学员请假(病假除外)或不在校上课期间不享受生活补助。
各级政府应及时足额发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确保退役士兵顺利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十五)积极探索培训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在按现有政策和办法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培训管理的新思路,紧紧围绕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和促进就业的根本要求,结合广东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的特点,创新培训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实效。
省劳动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军区政治部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管理工作的若干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