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18 违4.5条、4.6条规定达五次(含)者。
4.8.19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尚属轻微者。
4.9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2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4.9.1 对上级交待的任务,执行不力或处理不当者。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
4.9.2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合理指导者。
4.9.3 办事拖拉、积压文件、影响工作处理不当者。
4.9.4 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入厂者。
4.9.5 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4.9.6 擅自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者。
4.9.7 在工作时间睡觉,阅读书报或处理其它私人事务。
4.9.8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4.9.9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9.10 培训无故旷考者。
4.9.10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9.12 连续旷工二天(含)以上,或一季度内累计旷工四天(含)以上者。
4.9.13 被指派加班,加点,借故推脱不办理请假手续者。
4.9.14 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4.9.15 非机械故障或原料不足因素,故意降低产量标准者。
4.9.16 言行失检、态度傲慢、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4.9.17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情节严重者。
4.9.1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9.19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
4.9.20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9.21 属警告事项,但拒绝认错者。
4.10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5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10.1 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影响本职工作者。
4.10.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10.3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4.10.4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10.5 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4.10.6 违反技术操作规程,严重影响生产或产品质量,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4.10.7 工作精神散漫又是故意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者,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4.10.8 故意撕毁或删除公司公告、重要文件或损坏公司财物者。
4.10.9 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4.10.10 造谣生事,散播流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10.11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10.12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危险、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10.13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10.14 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