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合适项目组织开展立法听证工作。加强立法指导工作,组织开展立法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立法起草、审查以及相关法制工作人员的立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立法调研工作,完善调研制度,继续推进基层调研工作,提高调研报告的深度和质量,努力实现法制为民的工作要求。
(二)注重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机制。重点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新要求,继续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进行充分论证,认真梳理,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
(三)不断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提高市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依法应诉的能力及水平。
(四)完善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市政府专职法律顾问相关制度,加强对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的管理,合理安排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的工作,充分发挥立法顾问和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的作用,努力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二、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加大政府层级监督力度
(一)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加强对全市各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考核制,对全市各单位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做到日常化、制度化。加强对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案件的评查和抽查工作。督促各执法部门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全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二)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维护法制统一。把好法律审查关,保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发文质量。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进一步向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宣传贯彻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制度,督促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创新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方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政府层级监督中的作用。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通过开展行政复议听证方式进行审查,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工作的公信力。切实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工作,不断改进监督工作方式,坚持纠错与堵漏、化解与预防相结合,从源头上预防行政纠纷发生。
三、贯彻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纲要和决定,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组织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发挥我局作为市政府法制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组织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开展国家、省、市有关依法行政文件学习宣传、政策研究、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情况交流工作。
(二)加强政府法制研究。围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国际旅游岛”主题,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研究依法行政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规律性和前瞻性的问题;分析《纲要》贯彻落实的情况,研究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纲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
(三)不断加强对四个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督促抓好法制机构的建设和各项法制业务工作的开展,推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