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面推进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建设责任放在突出位置,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本部门业务工作的总体规划,实行“一岗双责”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各职能部门特别是行政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担负起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工作安排,分解细化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要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切实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方面的重点工作。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过程中措施不力、不抓不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全面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要紧紧围绕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和全县经济发展重点工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领导责任和工作进度,检查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措施和工作效果,检查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财政、农牧、国土、城建、卫生、教育、药监、环保等部门,要对照各自牵头负责的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和具体责任,提出扎实有效的落实措施,一件一件抓好落实。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廉政教育、信访处理、协同办案、纠风治乱、源头治理等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三)改进作风,提高能力,全面加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各乡镇、县各部门要坚持把改进干部作风作为推进重点治理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下决心精简会议、精简文件、精简评比、精简讲话,下决心狠刹公车私驾、公款吃喝、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下决心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欺上瞒下的不良风气,努力打造一支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规范的行政行为、扎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敬业精神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作风建设,既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又要抓好管辖范围内单位的作风建设,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政风行风的根本性好转。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真正把心思用在谋发展上,把精力用在求实效上,把劲头用在抓落实上,确保今年系统廉政建设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