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做到工作职责到哪里、掌握的权力运行到哪里,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采购等制度,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围绕服务型建设,继续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把群众关注的住房、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环保等热点问题纳入办事公开范围;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健全完善权力运行规范透明机制;加大《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力度,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政务信息,更好地参政议政、监督。扎实推进预防腐败试点工作,突出抓好省市确定的灌区节水改造、日光温室建设资金补贴和土地征用出让、土地开发整理、采购五大重点试点项目,按照严把“四关”要求,继续坚持监察专员全程监督、项目资金跟踪审计、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报告等监督措施,力争在规范权力运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保证项目安全运行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五)坚持严肃执纪,坚决查办案件。继续把办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案件的同时,对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案件,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注重从群众举报、审计报告和媒体监督中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办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失职渎职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加强对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扶贫开发等领域的管理和监督,发现案件及时查处。加强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查找发生案件背后的体制机制制度漏洞,切实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六)加强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加强对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八条禁止”和“五十二个不准”切实解决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等六个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严禁公款消费和公费旅游,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和各种评比表彰达标及庆典活动,坚决纠正铺张浪费、挥霍公款、追求享乐等问题。
七)强化监督制约,促进依法行政。坚持以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为重点,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广泛征询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认真进行专家论证和决策评估,对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努力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程序,拓宽监督渠道,确保行政权力按规范的程序在有效监督下运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当行政、违法行政的行为。审计部门要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加强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项目审计,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增强审计监督的效果。各乡镇、县各部门及所有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对违反行政程序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