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稳定、保增长和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工作要求,积极消除金融危机对我市就业的影响。坚持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结合,完善长效机制和建立应急措施相结合,帮扶困难企业与稳定就业相结合,全力保增长、保就业、保稳定。
二)目标任务
确保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1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2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劳务输转60.5万人,创劳务收入40.5亿元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二、大力推进就业,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一)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加强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同时,坚持把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社会就业容量和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的产业和项目。抓住国家扩大内需、调整结构项目和灾后恢复重建的重大机遇,加快我市交通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投资和项目建设对就业的拉动作用。
二)推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落实鼓励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在税收、信贷、土地使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职称评定、安全环保治理等方面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提供政策、资金、信息、管理、技术咨询等专项服务,着力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突出问题,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扩大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容量。充分利用、挖掘农村优势资源和潜力,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扶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三)加快发展服务业。充分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的优势,大力发展传统商贸流通、餐饮业、房地产业和物业服务,重点开发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医护服务、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和农业技术推广、农用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等服务业。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扶持政策,推动房地产业发展,扩大就业。积极开发文化、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产业和中介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社会就业。
四)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延续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年底。对各类企业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相应期限内按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对当年新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以申请最高额度2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
五)积极推进全民创业带动就业。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以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陇政办发〔〕47号)精神,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残疾人、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