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工作。对市场运行中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准备、早解决,保持市场供应基本稳定,满足市场消费需求,增强应急保供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四、完善消费政策,引导便利消费。
一)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研究提出扩大消费的综合配套措施,增强消费政策的统一性,及时清理和取消限制居民消费的不合理政策和规定。
二)加大城乡市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投入。各县(区)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城乡市场体系建设项目配套能力,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社区便民肉菜市场、连锁农家店、屠宰场、物流配送中心、大众早餐点和居民服务对接中心等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培育做大流通骨干企业。优化流通主体结构,支持有实力的流通企业做强做大。支持流通企业加快创立自己的品牌,发展销售和物流网络。鼓励流通企业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形成统一规范管理、批量集中采购和及时快速配货的经营优势,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销售价格,让利于消费者,促进居民消费。
四)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扶持和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其便利消费、稳定市场、促进就业的作用。推动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根据商贸流通企业特点,制定差别化的授信条件,创新担保方式,通过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质押等方式,解决中小商贸企业贷款抵押问题;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发展。
五、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消费升级。
一)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培育和发展定制类消费。
二)促进城市耐用品消费升级换代。加强宣传和引导,促进城市消费结构升级。配合灾后重建工程建设,扩大和带动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等消费。
三)进一步引导和促进银行卡消费。加强银商合作,提升电子结算水平,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方便刷卡消费。完善对银行卡刷卡的配套支持政策,引导经营者采用银行卡结算,方便消费者使用银行卡支付。鼓励竞争,改善电子支付环境,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四)大力发展信用销售。积极推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发展,促进和规范商业信用服务的发展,支持建立信用风险分担机制,有效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用销售发展,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六、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安全消费。
一)狠抓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认真贯彻落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放心肉”放心菜”放心酒”工程,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二)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索证索票、溯源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重点针对肉食品、食盐、酒类等商品加大监管力度。支持屠宰企业发展规模化养殖和无害化处理,建设肉品品牌专卖店;继续开展绿色市场认证,加快生猪屠宰厂场建设。组织开展“三绿工程下乡”三绿工程进社区”等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居民食品安全意识。
三)加强商业诚信建设。探索建设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促进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形成良好的商业信用环境。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兴商”守合同重信用”等活动,逐步形成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
四)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价格欺诈、缺斤少两、假冒伪劣等行为,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