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重要意义。就业是民生之本,富民之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是构建和谐、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减轻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影响的重要保证,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具体行动。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任务,强化措施,掀起全社会关注就业、促进就业的热潮,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坚持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优化创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三)目标任务。今后5年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以上,就业再就业培训5万人,创业培训2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乡劳务输转每年新增1万人,劳务收入年增长15%以上,劳动力转移培训年增长10%,2012年,全市劳务输转规模达到64万人,劳务收入达到61亿元。
二、强化政府责任,努力促进就业
一)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各县(区)政府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城乡统筹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发展劳务经济、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开展就业援助等方面制订具体措施,努力扩大社会就业。
二)完善和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各县(区)要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有序快速发展,增加就业总量,拓宽就业领域。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拓宽就业门路。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第二、三产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完善和落实城乡劳务输出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引导城乡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鼓励和规范灵活就业,提高灵活就业的稳定性。
三)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从市场准入、企业设立、投融资等方面加大对创业主体支持力度,鼓励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实现创业。完善劳动者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场地等方面的政策体系,落实好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机制,开展全民创业和回乡创业活动。
四)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工作总体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创业。
五)加强失业调控。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制定预案和相应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集中出现和社会影响较大的失业现象及时进行调控,缓解失业引发的各种矛盾。各县(区)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处理好宏观调控与增加就业岗位的关系,妥善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已经制定出台失业调控工作方案的要按照省、市要求不断加以完善,并做好实施中的各项工作。尚未出台失业调控工作方案的县(区)要在今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