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宣传教育,形成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全省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要将《廉政准则》纳入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党员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日常教育。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橱窗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廉政准则》的行为规范,大力宣传推广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勤政廉洁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广泛开展《廉政准则》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座谈讨论等活动,使《廉政准则》家喻户晓,入脑入心,形成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增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重新修订和颁布的《廉政准则》,充分吸收了十六大以来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最新成果,既保持了连续性,又体现了创新性,尤其突出了针对性、实践性,强化了指导性、可操作性,抓住了反腐倡廉的关键问题,切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符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体现了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新期待。《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把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抓紧抓好。
三、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分析本地本单位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尤其要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行为;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以及企业重组改制、生产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