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
一、以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国家“一法三规”和新修订的省《条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在规范政务公开的基础上,重点规范村级计划生育公开内容。加大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力度,综合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社会等手段,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兑现率。积极探索相关部门综合执法、人民法院与计生联合集中执法的有效途径,对违法生育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曝光。规范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计划生育工作者依法行政的权益,为实现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制化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为重点,进一步推进人口问题统筹解决
(一)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现行生育政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二是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以创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强镇和村(居)民自治示范村为载体,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完善村(居)人口计生管理机制,努力遏制城镇违法生育上升势头。三是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要积极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结合“五五”普法,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人口形势教育,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生育。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原则,自觉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公共管理服务范畴,全面建立“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责任互担、经费互结”的省内、市内“一盘棋”管理服务体制。探索建立与*、新居民事务局、卫生、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流入地和流出地及时交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模式。在企业全面实行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服务,凡是有50名育龄妇女以上的企业都要建立健全管理服务网络和制度。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成立计生协会组织,配合做好管理服务工作。要确立“同城待遇”理念,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免费开展查孕查环查病服务,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和同服务。
(三)全面实施出生人口缺陷一级干预工程。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内容,也是人口计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根据部门职责定位,主要做好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在宣传倡导、健康促进、婚育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筛查和营养素补充等六方面有所作为,努力满足广大育龄群众对少生优生的需求。加强部门协作,把宣传倡导放在首位,大力向群众普及出生缺陷知识,加强优生咨询、指导和服务,大力倡导科学婚检,积极开展优生检测。结合病残儿鉴定,对存在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再生育夫妇,重点加强优生指导,实行全程服务,严格控制遗传性病残儿的出生。
三、以改善民生为落脚点,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以改善民生,解决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后顾之忧为落脚点,不断健全完善奖励、优惠、减免、扶持、救助和保障“六位一体”的人口计生社会保障和利益导向体系,使广大育龄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全面落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