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示范点。在机关、学校、医院、“两新”组织等领域着力培育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加大对“五个好”党组织和党建示范点的宣传推介力度,县委每两年集中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并把创建活动成果作为提拔使用县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8.探索党组织设置新形式。根据农村产业结构、农民就业方式和党员分布情况,积极探索村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建在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上”和村企联建、村村联建、“支部+行业协会”等新的组织形式,推进村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的改革;大力加强农村(社区)党小组建设,健全党小组工作制度,发挥党小组在党员教育和管理中的作用。在机关和社区大力开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鼓励按专业、行业建立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在专业化服务中的引领作用。在“两新”组织中,采取建立联合支部、流动支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9.加大基层组织运行保障力度。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将村级补助经费列入县乡财政年度预算,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将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作为保障重点,以县乡财政补助为主体,村级自筹为补充,切实保障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加强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监督管理,采取“村账乡代管”、村会计委托代理、村级财务定期公示等办法,确保村级经费规范使用;严格控制村级财务非生产性支出和发生新的村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减轻村级组织支出压力;严格执行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积极探索集中订阅、财政直接支付等做法,严禁向村级组织摊派订阅报刊。建立严格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财政、审计监督,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安全有效使用,防止截留挪用。加大党员教育活动经费的投入,县财政按政策要求足额安排专项经费,县管党费大部分用于支持基层党建工作。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配套设施,到2012年底实现全县每村(社区)都有规范适用的活动场所和远程教育终端站点。
10.建立城乡统筹工作格局。按照以城带乡、城乡互动、资源共享、双向受益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结对共建活动,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组织主动与农村党组织进行“一对一”结对,通过组织共建、党员共管、困难共帮、资源共享、事业共创等措施,进一步拓展党组织活动内容,拓宽党组织活动平台,促进城乡基层党组织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倡导企业联村、村企共建,鼓励联村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推进乡镇、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员作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
11.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落实发展党员培训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抓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尤其是生产、工作一线和妇女、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着力解决党员队伍老化、素质不高的问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农村发展党员突出“三为主、三注重”,即:在年龄上以35岁以下为主,在文化程度上以高中以上为主,在分布上以村(居)干部、村(居)民小组长和致富能手为主;注重在支部班子后继乏人的村(社区)、在务工回乡青年、在优秀年轻妇女中培养发展党员。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考核,建设一支数量相对稳定、质量较高的积极分子队伍。
12.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开展“设岗定责”、“依岗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