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制度,县委每年组织一次村(社区)书记、主任集中培训,乡镇党委每年组织对其他村(社区)干部进行全面培训。积极选派干部到高校进修学习和实施“一村一大”计划,鼓励县、乡干部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和村(社区)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对取得学历或晋升职称的,给予相应的学费补助,逐步提高各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5.认真落实倾斜基层的激励政策。新提拔担任县直单位党政正职,一般要有乡镇领导班子任职经历;提拔担任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有乡镇工作经历。对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乡镇党委书记,优先推荐进入县级领导班子。把考录乡镇公务员作为录用公务员的主渠道,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出现缺额时一般应从基层工作2年以上的乡镇干部中择优选调,形成先基层锻炼后进入机关工作的干部成长流向。按照有关政策精神,优先解决长期在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基层干部职级待遇。建立从优秀村(社区)书记中选拔录用公务员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度,3年内从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书记、主任中考录8—10名乡镇公务员,招聘10-15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争5年内选拔14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使每个乡镇领导班子均配备有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成长起来的领导干部。开展优秀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评选活动,对受到县委表彰的“明星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招考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乡镇领导班子时,给予优先考虑。建立“基本报酬+岗位津贴+绩效奖励”的村(社区)干部保障制度,确保村(社区)干部村务工作基本报酬不低于本地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县财政根据核定的村(社区)干部职数,按照平均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拨付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村(社区)干部岗位津贴由各乡镇党委提出指导性意见,经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采取从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的办法解决。绩效奖励由乡镇党委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给予适当奖励。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标准原则上每个任期核定一次。
二、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焕发基层党组织活力
6.扩大基层党内民主。改进基层党组织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在村(社区)、机关、学校、医院、“两新”组织等领域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公推直选。探索党组织主导、党员积极投入、吸纳群众参与、接受群众评判、党群互促互动的党组织工作与活动的新形式。完善基层党组织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村(居)务听证制度,实行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联席制,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在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党员大会、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推行和规范基层党务公开,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保障基层党内民主制度顺利实施。抓好县乡两级党代表任期制的实施,建立健全党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民主评议、列席党委会议、联系党员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等具体制度,加强对党代表的联系和服务,为各级党代表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把发展基层党内民主与发展基层人民民主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形成以村规民约和自治制度来规范村(居)民行为的管理模式。
7.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开展创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五个好”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活动,到2012年全县大部分乡镇党委和70%以上的村党组织实现“五个好”目标,每个乡镇均有1个县级以上“五个好”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