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9)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情况;
(10)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重要政策、文件执行情况;
(11)公务员考试录用、人口计生行业表彰,以及公开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
(1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2、县(市、区)、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1)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责和法定权限;
(2)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奖励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
(3)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及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情况;
(4)行政事业收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执法依据和办理程序;
(5)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获取计划生育服务的途径与方式;
(6)群众参与评估人口计生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7)信访渠道、处理程序、处理结果等;计划生育信访年度分析报告;
(8)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
(9)群众普遍关注的其他事项。
3、行政村(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1)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
(2)奖励惩罚、优先优惠政策及落实情况;
(3)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4)生育和病残儿审批程序、审批结果;
(5)各种证件的办理程序;
(6)计划生育收费项目、标准、程序;
(7)群众普遍关注的其他事项。
4、行政机关内部公开的重点内容:
(1)领导班子及成员勤政廉政情况;
(2)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年终考核、奖惩情况;
(3)财务制度及执行情况;
(4)重要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
(5)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的处置情况;
(6)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进展及完成情况;
(7)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5、免于公开的主要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3)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情形。
(二)主要形式
政务公开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规范
完善。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在方便群众查阅的地方,普遍建立健全专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专栏要有专人负责。有条件的地方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开,要加强各级人口计生网站建设;定期向社会发布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