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2号,以下简称《条例》),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编办《关于在全省开展事业
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报告》(辽委办发( ]6号)的要求,切实做好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省、市、县(市、区)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即为同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在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二、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主要职责任务是:根据《条例》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制定的实施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
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本行政区域内核准登记和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落实《条例》情况,处理违反《条例》规定的
事件;指导下级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对象,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具体是:
1、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2、各级人大、政协机关,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
3、党委部门和政府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
4、使用财政性经费的社会团体举办的事业单位;
5、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6、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应当由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其他事业单位;
7、上述事业单位举办的下属事业单位。
四、事业单位登记的主要事项为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事业单位登记的种类为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
五、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是指登记管理机关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申请事业单位登记的单位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确认其法人资格,并颁发《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申请设立登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l、该事业单位是经县以上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
2、有自己独有的、与其他单位相区别的、符合名称管理规定的名称;
3、有规范的组织机构和稳定的场所;
4、有明确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5、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开办资金和经费来源;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事业单位申请设立登记,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按规定填写的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申请书;
2、验资证明或财政部门出具的属于财政拨款单位的开办资金证明;
3、住所证明;
4、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
七、事业单位备案,是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对已经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不再办理事业单位登记,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备案。
实行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有三类:
1、法律规定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之日起即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2、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登记已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事业单位;
3、县以上各级党委、政府直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