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居民群众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全面完成兴隆路街道和谐社区建设三年规划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真正形成“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和谐社区大家园理念,广泛掀起群众性的爱家护家、争创和谐热潮,决定在全街道实施“和谐四方爱家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各社区的积极作用,按照“和谐建设,人人参与”的理念,以争创“和谐家庭”、“和谐楼组”为抓手,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群众建设和谐大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争先的和谐社区建设新局面,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的文明程度,创造安居乐业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二、总体目标
街道办事处组织各社区从建设和谐家庭、和谐楼组入手,广泛发动居民群众自觉投身和谐建设,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广泛掀起群众性爱家护家、建设和谐家园的热潮,并打造一批精品社区、示范社区,使全街道80%以上的社区达到全国和谐社区标准,力争实现争创全国“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区”的目标。
三、实施方法
⒈制定“和谐”标准
街道办事处以《四方区“和谐家庭”指导标准》、《四方区“和谐楼组”指导标准》为基本依据,广泛征求社区和广大居民群众意见,制定符合实际的“和谐家庭”、“和谐楼组”标准,并在各社区、各楼组广泛公示,做到标准明确,家喻户晓。“和谐社区”标准按照《青岛市和谐社区评价标准》执行。
⒉明确落实措施
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谐达标评定。评定应本着充分发扬民主、简化程序的原则,采取自行申报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定期评定与日常评定相结合、街道和社区审核备案与区级通报表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发挥各自优势和专长,因地制宜,集思广益,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社区要充分发挥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的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上的桥梁作用、在维护社区稳定和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良好环境上的促进作用,调动广大居民群众的积极性,把“和谐四方爱家行动”与迎接二零零八年奥运会系列活动、创建文明城区活动、创建平安四方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注重特点,突出特色,努力做到一居一品、一楼一特色,使和谐创建活动符合实际,收到实效。
⒊实施动态管理
和谐家庭(楼组、社区)的评定坚持定期评定与日常评定相结合,以日常评定为主,实施动态管理。在定期集中评定基础上,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新达标或失去达标条件者重新进行评定、变更登记、予以公示,更加及时准确地反映真实情况,始终保持居民群众建设和谐家园的热情。
四、实施步骤
⒈宣传发动
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文化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谐四方爱家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