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建立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心理隐患预警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有效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社会问题,引导青少年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活、遵守法规、远离侵害,预防和减少全区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和因存在不良心理隐患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9月1日起在全区中小学全面建立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心理隐患预警机制,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事前预警、提前介入、有效阻断”的工作原则,建立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心理隐患预警机制,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过程管理,预防和减少学生严重不良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1.积极探索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及不良心理隐患预警机制建立的有效途径,努力构建以学校为主体,以基层派出所为共建重点,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快速、互联、高效的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心理隐患预警网络。
2.健全学校德育工作管理机制,完善学校德育管理制度,丰富德育管理手段,探索学校德育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从源头上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3.努力达到建立预警机制的目的,使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不良心理得到有效疏导,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和因不良心理隐患造成重大伤害事故逐步减少。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根据中小学生心智尚未成熟,受外界影响大,可塑性强的特点,立足于保护和预防,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注意帮教对象及有关信息的保密工作,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预防为主原则。建立预警机制的目的在于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一方面要重视教育,立足预防,阻断源头,防患未然。另一方面要通过构建预警网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心理隐患的发生。
(三)正面教育原则。青少年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对那些有问题的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及时正确引导,帮助他们认识危害,矫正不良行为。
(四)共同参与原则。学生既是学校教育的对象,也是社会人,预警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社会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因此,既要坚持以学校为主体,又要广泛调动公民、家庭、社区、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预警机制建设。
(五)注重实效原则。建立预警机制重在制度建设,在充分认识其必要性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预警预防的有效手段,通过制度的健全来保证措施的落实,促进工作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