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建设实施意见
大主导产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积极推行股份合作制,开展劳动、资本、技术和销售方面的合作,形成多元主体竞相参与的格局。并从运行机制、服务内容等方面加以规范,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通过典型示范,引导更多的主体创办和领办合作社,引导更多的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4协调配合。加快发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举措。全县上下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服务。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领导小组要发挥职能,加强协调指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农牧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协调督查和具体指导,农经部门要制订发展规划,切实做好业务指导、技术培训、检查指导及日常工作,帮助解决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又好又快发展。
实施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