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宣传投诉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必查、查实奖励制度,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切实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六、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应急防范,推进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在相关职能调整后,及时制定市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区)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建立健全县(区)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畅通信息收集渠道,按照相关要求报告餐饮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应对,妥善处置。要加强对餐饮服务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的风险监测。强化重大活动和节庆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全力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针对餐饮食品安全面宽量大、监管力量不足、存在监管盲点的问题,要按照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总体要求,在当地政府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进一步强化餐饮食品监管工作中的协调和配合,特别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加强部门协作,靠实行业管理责任,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各项监管工作任务的有效推进落实,真正形成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七、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为履行新的监管职能提供必要的保障。
要针对职能增加、工作任务繁重艰巨、监管力量薄弱的实际困难,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增加人员编制,妥善解决执法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在职能调整交接过程中要主动担当责任,努力确保履行职责不间断、确保不发生餐饮保健食品安全问题。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坚持用科学监管的整体思路和应创新建立的科学监管机制统一全员的思想认识和监管行为,并自觉贯彻落实到监管工作的全过程。以建设“学习型”单位为龙头,大力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在职业务学习,大力加强培训,举办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监管能力培训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坚持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创新监管模式的一项重要举措,餐饮服务许可、日常监管等政务信息要通过门户网站及时予以公开,积极创造条件,全力打造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上半年要面向行政相对人开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手机短信平台,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