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督促其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并加强餐饮具消毒监测,确保不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场所及设施管理、设备及工具管理、质量验收、有毒有害物管理、投诉管理等制度,全面建立物品台帐、管理档案和各类记录,确保就餐场所,操作间、操作人员卫生,设施设备等达到规范、安全的要求。
围绕保健食品监管职能,全力推进落实规范化管理措施,在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逐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的基础上,开展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规范进货渠道,建立进货查验工作记录,建立并推行保健食品进货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把入口关,切实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四、着力推进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解决影响群众饮食安全的隐患问题。
深入开展为期两年的专项整治,各县(区)局要针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治重点、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整治成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确保全面推进落实到位。重点解决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有效解决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突出问题;二是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馆等为重点单位,加强与教育、建设、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配合,切实解决从非法渠道采购和使用食品原料,生熟交叉污染等突出问题;三是以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消毒为重点环节,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有效解决安全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餐具消毒不彻底的问题;四是严厉查处餐饮经营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突出问题;五是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有效解决餐饮服务单位超越使用范围和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六是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查处违规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规范委托加工行为。
五、标本兼治、立足之本,切实推进餐饮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推进餐饮食品安全供应网络建设,选择有合法资质的主体企业(市场、基地)开展餐饮食品原料集中配送,并协调有关监管部门落实规范化管理措施,确保米、面、油、醋、肉、菜等大宗食品全部实现配送,做到原料采购来路可追溯,质量问题有着落。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确保县城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和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根据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实施市、县、乡、村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制定《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推行餐饮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经营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记载。坚持年度诚信等级评定制度,将等级评定结果通过各种形式予以通报,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对严重失信单位列入监管黑名单,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管频次,促使企业把诚实守信落实到经营的全过程。加强与“三员”的联系,利用“三员”双月报告的相关信息,及时处置餐饮食品安全问题